青海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校园引才报名公告


为积极引进高素质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合理补充我院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满足各专业岗位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需要,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关于开展2020年校园引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人才办统一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具体安排,我院拟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岗位、要求及待遇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人数、要求及待遇见附表(《青海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校园引才人才需求信息表》)。

三、引才程序

(一)信息发布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新闻网及其微信公众号、青海人才工作网、人才青海微信公众号发布。结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引才活动。

(二)报名

采取线上投简历报名和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0日。

1、线下报名:

因招聘对象系2021年9月30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执业证、规培证、大学外语六级证书等相关个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张。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硕士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线上报名:

1)考生需登录青海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hsrmyy.com/)人力资源→人才招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rsc6305@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学校+手机号,附件命名规则为:姓名+“报名登记表”、姓名+“身份证正反面”、姓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姓名+“外语等级证书”、姓名+“相关资格证书”、姓名+“规培证书”,还需发送本人电子简历一份。为保证审核顺利通过,请尽量上传扫描件,若上传照片,图片内文字及头像须清晰可辨。

2)以上材料将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补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或最终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将不予报名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自愿报名,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核测评

1、考核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主要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学习工作经历介绍、科研情况介绍、外语水平测试等。

2、考核方式   

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可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1)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采取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3、考核时间及地点  

报名应聘人员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待定,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由用人单位、学校和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拟聘人员在指定三级甲等医院接受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者,或其他违反体检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注重了解拟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卫生健康委或省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可办理入职手续。

(九)聘用

1)编制内引进人员,医院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需达到8年以上),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编外额度引进人员,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3)聘期内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人事管理按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引才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应聘人员应当坚守诚实守信原则,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在签订协议前已参加工作但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附:《青海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校园引才人才需求信息表》

 

青海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校园引才人才需求信息表.xls

青海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校园引才招聘报名表.docx

 

 

青海省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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