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院科研档案的管理的通知


通知

1为加强医院科研档案的管理,确保科研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请全院科研工作者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归档,需到科教处归档的科研成果登记材料包括:科技成果登记表(加盖公章)、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申请表原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科技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任务书原件、科技查新报告原件、项目(课题)工作报告、项目(课题)技术报告、其他附件(应用证明、专利证书、论文等)、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搜索

最新信息

热点信息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2号
医院等级:三级甲等
联系电话:0971-8177911 青ICP备19001166号
投诉电话:0971-8066339 0971-8066307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和各种资料,均为青海省人民医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2019-2025 www.qhsrm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